也许是出自艺术之家的缘故,妻不但天性浪漫,且极爱做夢,还美其名曰:心中有梦想,日子不荒凉。更有趣的是,她的那些梦想还随时间的推移经常变换,颇有点想一出是一出的小作。
一
22岁那年,我从部队退役后暂在小城里的一所中学当代课老师。而当时比教书匠这个头衔更耀眼夺目的却是我的另一个身份——作家。因为喜欢写作,并时有文字见诸报端,所以在那个巴掌大的小城里,也算是小有名气。我和妻初识便是在一次县里组织的文学活动上。彼时她应该算是我的一个粉丝,能背诵我发表过的好多文章。起始,只是隔三岔五地拿着自己的习作很虔诚地让我修改,每每我也煞有介事地好为人师一把,可后来我慢慢发现她其实是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老师,我现在有一个梦想,你猜是什么?”
“当作家呗!”我脱口而答。
“不对,我想成为你故事里的女——主——角。”她一字一顿地说完,冲我嫣然一笑,随后便转身云一般地飘走了。望着她姗姗而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
彼时她在一家棉纺厂上班,她的父母都曾是小城京剧团的名角。从小耳濡目染,加上自己又因为喜欢阅读而饱经文字的浸润,使原本就亭亭玉立的她更显温润知性,就连表白都如此地温婉可人。我也不由得醉了。
如此郎情妾意,18个月后,我们牵手走进了围城。
新婚之夜,摇曳的烛光下,妻柔情款款地对我说:“老公,我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照进现实啦!”
她嫣然一笑,一如当初说出这个梦想时的模样。
昔日“粉丝”摇身一变成了“偶像”的枕边人,随着身份的变化,妻那个“想成为女主角”的梦,也随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生儿育女柴米油盐地过日子,我以为已成孩他娘的妻,大概不会再那么天真地爱做梦了。可谁知就在我们结婚第四年的那个夏天,她又有了新的梦想。
二
那天,妻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老公,我好想离开这里,去一个有海的城市生活。”
我一怔:这家伙怎么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这正好也是我的心思啊。
彼时,因为没有那一纸相应的文凭,我一直只能代课,眼瞅着转正遥遥无期,便不再想做这种无谓的坚持。妻的单位效益也是日趋直下。
穷则思变,我们两口子所想到的变,居然不谋而合,那就是:树挪死,人挪活。而之所以选择有海的城市,首先我当兵的地方就在海边,几年的与海为邻已让我从骨子里爱上了那种辽远与壮阔。平日里动辄就会在没见过海的妻面前大肆显摆一番,想必也激发了她对海的向往。
年轻就是好,有了想法便立马行动,且义无反顾。就这样我们双双辞职,随后便带着刚满三岁的儿子,意气盎然地来到了这个靠海的城市。
刚来岛城那段日子,尽管之前之于理想与现实间的距离我们也很有一番未雨绸缪,但现实的残酷还是毫不客气地让我们这对异乡人领教了什么叫传说中的“骨感”。
为省钱我们特意在老城区的筒子楼里租了一间老式小屋。房子是西向的,只有朝西的一个小窗,所以岛城的风尽管凉爽,却无法吹进来。尤其到了下午,大片的阳光晒进小屋,蒸笼一般。
没想到窝在那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妻居然一脸幸福地对我说:“老公,我好喜欢这个城市,既来之则安之,我的第二个梦想也算初步实现了!”
说来怪了,一看到她那副没心没肺的穷开心样,我的心里就好像无形地被注入了一股力量。因此尽管现实很“骨感”,可我却并不感到凄凉和无助,更没有那种因为陌生而泛起的孤寂。
那个夏天,为了添置一台电扇,我每天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然后步行六站路去单位上班,下班后再步行回家,目的是节省两块钱的车费。
而妻的省钱妙招则是整整一个夏天不给自己添一件新衣,并从杂志上学会了自己腌制一些小咸菜。她说省下买衣服买菜的钱差不多就够儿子的幼托费了。
妻除了过日子懂得精打细算,收拾家也很有一套。最有创意的当属窗帘,她特意选了一块小树林图案的,还美美地说:“每当夜幕降临,这窗帘一拉,灯光一打,是不是就有了月光下你我徜徉在小树林里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