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叫夏琳,在H大。她还有一个名字,在距离H大两千米远的空瓶子酒吧里,她叫卡蜜儿。
每晚七点,她换上酒吧服务员统一的小套装,站在圆形吧台里。套装是紫色的,怒放在凌晨四五点钟牵牛花的紫色上衣极贴身。裙子极短。她化着精致的小眼妆,涂着果冻般剔透的唇彩,马尾披散开来。不过十九岁,但站在圆形吧台里的她,眼波流转,笑靥如花,裸露的锁骨开成蝴蝶的姿态。
如果有客人选择坐在她对面,她会用小夜曲般轻软柔美的声音和他聊天。并会在聊天的空隙,适当适时地向他推荐某些酒水。如果他买下一瓶价值十元的啤酒,她可以从中提成一元钱。如果他买下一瓶价值一百元的红酒,她可以从中提成十元钱。
当然,老马知道这些纯属偶然。就像2011年9月的某时某分,她提着半个翅膀,飞进他的偶然,这一切都纯属偶然。
2
《新华字典》上说,偶然是指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而张爱玲说,偶然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上,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遇上了。
2011年9月的某时某分,老马从荒凉的夜街走进空瓶子,坐在夏琳对面。他是个严谨的老实人,但那晚,他平生第一次进酒吧,他是来买醉的。四目相对,他捕捉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慌乱。在夏琳这两个字马上要脱口而出时,她却正色地告诉他,她叫卡蜜儿。
2008年老马看过一部电影——《绿茶》,电影中有一个精神分裂、人格分裂的女人,白天她叫吴芳,夜晚她叫朗朗。
2006年老马看过一部书——《罗丹的情人》,书中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她的中文译名叫卡蜜儿,她是罗丹的情人,她在精神病院被困三十年,她最后送给罗丹的话是,我希望我从来也不曾认识你。
但面前的女孩不像精神分裂、人格分裂,更不像某个罗丹的情人。他怔怔盯住她几秒钟后,啼笑皆非地说,好吧,卡蜜儿,管你是谁,反正我只想喝酒。酒杯里盛满的淡黄色的液体,像一抹艳阳。女孩看着他,笑容如水果一样新鲜。她的长睫毛忽闪忽闪地,闪得他心里好像有一万只鸽子在扑扇着翅膀。而在他掏光身上的五百元钱后,终于换来一次醉。
结账后,他跌跌撞撞走出酒吧,胃里一阵阵排山倒海。走了没几步,有风迎面扑来,他还没来得及蹲下去,已经稀里哗啦吐了出来。眼泪随后像拧开的水龙头,不受控制地奔涌出来。他哭得很尽情,也很痛快。他才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一场淋漓尽致的哭泣和一次如鱼得水的情爱,感受上原来如出一辙。
他又有点啼笑皆非了,抬起头,对着月亮狠狠地骂了一句,妈蛋。
3
那个风月淡淡的夜晚,叫卡蜜儿的夏琳和老马好像说了很多,又好像只说过一句话。那一句话是,马老师,请帮我保守卡蜜儿这个秘密。
老马是教西方文学史。他十八岁考上H大,因家境贫寒,大二时差点退学,是他的导师资助他念完大学直至研究生。之后,托关系让他留校,又把自己的宝贝女儿林织嫁给他。那是他在残酷青春中遇见的最好的那个人,那个人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所以林织曾不止一次在争吵时说,如果当年不是我父亲瞎了眼,你早回农村种地了。
老马和林织结婚也五年了。刚结婚那会儿,小日子过得也算和和美美。林织是个典型的女强人,从白领奋斗到金领,从金领到拥有一家资产千万的广告公司。而他一直安安分分、勤勤恳恳教书育人。
所以她越来越看不起他,隔三差五找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吵上一架,会指着鼻子骂他窝囊废,去年她还提出了分床。那个风月淡淡的夜晚过后,老马开始习惯听见那句让他凉心的窝囊废后,从家逃到空瓶子,他像一条急于浮出水面的鱼,酒精成为唯一可获取的氧气。
他知道夏琳和他一样,来自东北农村。也和他一样,每个月都会跑一趟邮局,寄出一张汇款单。白天在H大,他和她师生相称。夜晚在空瓶子,他借着酒意轻唤她卡蜜儿。她那样羞怯,却仿佛一朵捕捉到大抹艳阳的向阳花,全力以赴地盛放起来。
夏琳临毕业的那一晚,老马没喝多少酒,但他醉了,醉到人事不省。睁开眼睛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小旅馆里。周围没有人,他光着身子,身下的床单是皱巴巴的。穿好衣服后,他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清晰看见格子衬衫的领口上有一道口红印。
那一道红,像来自青春岁月里的一抹残酷。
4
几天后,林织提出了离婚,并在递给他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给了他一张光盘。她叉着腰对他说,和他在一起已经两年了,他比你年轻,比你会爱女人,我也很爱他。之所以迟迟不提离婚,是因为我不想把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分给你一半。
离婚后的老马在H大附近租了一间三十几平米的小单室,他一份家产没分到。下班后,他会提两瓶啤酒回家,下厨炒一道可口的小菜,边喝啤酒,边看央视戏曲频道。那件上面有口红印的格子衬衣,他一直没洗。每每喝到醺醺然时,他喜欢把它从衣柜里拿出来,小心翼翼铺平在床上,点一支中南海。独自感觉着某处落满尘埃的角落,依稀钝重的疼在时光和时光之外缓慢展开。
他看见那个醉到人事不省的男人,他倒在小旅馆的双人床上。女孩穿细碎花连衣裙,裸露的锁骨像一朵欲飞的蝴蝶。她轻飘飘压向他时,像一片蓄满眼泪的云。镜头的最后,她半蹲在床边,用脸摩挲他的脸。她背脊弯曲的姿态,如一朵还来不及找到扎根的土壤就残败在风里的蒲公英。她说,马老师,想过好日子的想法人人都有,对不起。
老马再没有见过夏琳。可他知道,在2009年9月的某时某分,他心甘情愿成为飞在瓶子里的萤火虫。那瓶子,是他以为距离只有一步之遥的爱情。
5
三年后再见时,夏琳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原来爱一个人比想过好日子的想法更令人抓心挠肺。
2014年5月的某时某分,夏琳敲开老马的门。她梳着乱蓬蓬的棕色卷发,穿着一件牵牛紫的小暗花旗袍。她还是那样的美,如一条线,牵系着他最脆弱的一根神经。老马是痴情的。痴情的最里面,还住着一颗苍老而天真的心,经不起半点爱的诱惑。所以他什么都没问,所以她留了下来。
距离爱情一步之遥字数:2504来源:幸福·婚姻版2015年4期字体:大中小打印当页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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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夏琳,在H大。她还有一个名字,在距离H大两千米远的空瓶子酒吧里,她叫卡蜜儿。
每晚七点,她换上酒吧服务员统一的小套装,站在圆形吧台里。套装是紫色的,怒放在凌晨四五点钟牵牛花的紫色上衣极贴身。裙子极短。她化着精致的小眼妆,涂着果冻般剔透的唇彩,马尾披散开来。不过十九岁,但站在圆形吧台里的她,眼波流转,笑靥如花,裸露的锁骨开成蝴蝶的姿态。
如果有客人选择坐在她对面,她会用小夜曲般轻软柔美的声音和他聊天。并会在聊天的空隙,适当适时地向他推荐某些酒水。如果他买下一瓶价值十元的啤酒,她可以从中提成一元钱。如果他买下一瓶价值一百元的红酒,她可以从中提成十元钱。
当然,老马知道这些纯属偶然。就像2011年9月的某时某分,她提着半个翅膀,飞进他的偶然,这一切都纯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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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字典》上说,偶然是指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而张爱玲说,偶然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上,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遇上了。
2011年9月的某时某分,老马从荒凉的夜街走进空瓶子,坐在夏琳对面。他是个严谨的老实人,但那晚,他平生第一次进酒吧,他是来买醉的。四目相对,他捕捉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慌乱。在夏琳这两个字马上要脱口而出时,她却正色地告诉他,她叫卡蜜儿。
2008年老马看过一部电影——《绿茶》,电影中有一个精神分裂、人格分裂的女人,白天她叫吴芳,夜晚她叫朗朗。
2006年老马看过一部书——《罗丹的情人》,书中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她的中文译名叫卡蜜儿,她是罗丹的情人,她在精神病院被困三十年,她最后送给罗丹的话是,我希望我从来也不曾认识你。
但面前的女孩不像精神分裂、人格分裂,更不像某个罗丹的情人。他怔怔盯住她几秒钟后,啼笑皆非地说,好吧,卡蜜儿,管你是谁,反正我只想喝酒。酒杯里盛满的淡黄色的液体,像一抹艳阳。女孩看着他,笑容如水果一样新鲜。她的长睫毛忽闪忽闪地,闪得他心里好像有一万只鸽子在扑扇着翅膀。而在他掏光身上的五百元钱后,终于换来一次醉。
结账后,他跌跌撞撞走出酒吧,胃里一阵阵排山倒海。走了没几步,有风迎面扑来,他还没来得及蹲下去,已经稀里哗啦吐了出来。眼泪随后像拧开的水龙头,不受控制地奔涌出来。他哭得很尽情,也很痛快。他才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一场淋漓尽致的哭泣和一次如鱼得水的情爱,感受上原来如出一辙。
他又有点啼笑皆非了,抬起头,对着月亮狠狠地骂了一句,妈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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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风月淡淡的夜晚,叫卡蜜儿的夏琳和老马好像说了很多,又好像只说过一句话。那一句话是,马老师,请帮我保守卡蜜儿这个秘密。
老马是教西方文学史。他十八岁考上H大,因家境贫寒,大二时差点退学,是他的导师资助他念完大学直至研究生。之后,托关系让他留校,又把自己的宝贝女儿林织嫁给他。那是他在残酷青春中遇见的最好的那个人,那个人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所以林织曾不止一次在争吵时说,如果当年不是我父亲瞎了眼,你早回农村种地了。
老马和林织结婚也五年了。刚结婚那会儿,小日子过得也算和和美美。林织是个典型的女强人,从白领奋斗到金领,从金领到拥有一家资产千万的广告公司。而他一直安安分分、勤勤恳恳教书育人。
所以她越来越看不起他,隔三差五找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吵上一架,会指着鼻子骂他窝囊废,去年她还提出了分床。那个风月淡淡的夜晚过后,老马开始习惯听见那句让他凉心的窝囊废后,从家逃到空瓶子,他像一条急于浮出水面的鱼,酒精成为唯一可获取的氧气。
他知道夏琳和他一样,来自东北农村。也和他一样,每个月都会跑一趟邮局,寄出一张汇款单。白天在H大,他和她师生相称。夜晚在空瓶子,他借着酒意轻唤她卡蜜儿。她那样羞怯,却仿佛一朵捕捉到大抹艳阳的向阳花,全力以赴地盛放起来。
夏琳临毕业的那一晚,老马没喝多少酒,但他醉了,醉到人事不省。睁开眼睛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家小旅馆里。周围没有人,他光着身子,身下的床单是皱巴巴的。穿好衣服后,他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清晰看见格子衬衫的领口上有一道口红印。
那一道红,像来自青春岁月里的一抹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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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林织提出了离婚,并在递给他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给了他一张光盘。她叉着腰对他说,和他在一起已经两年了,他比你年轻,比你会爱女人,我也很爱他。之所以迟迟不提离婚,是因为我不想把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分给你一半。
离婚后的老马在H大附近租了一间三十几平米的小单室,他一份家产没分到。下班后,他会提两瓶啤酒回家,下厨炒一道可口的小菜,边喝啤酒,边看央视戏曲频道。那件上面有口红印的格子衬衣,他一直没洗。每每喝到醺醺然时,他喜欢把它从衣柜里拿出来,小心翼翼铺平在床上,点一支中南海。独自感觉着某处落满尘埃的角落,依稀钝重的疼在时光和时光之外缓慢展开。
他看见那个醉到人事不省的男人,他倒在小旅馆的双人床上。女孩穿细碎花连衣裙,裸露的锁骨像一朵欲飞的蝴蝶。她轻飘飘压向他时,像一片蓄满眼泪的云。镜头的最后,她半蹲在床边,用脸摩挲他的脸。她背脊弯曲的姿态,如一朵还来不及找到扎根的土壤就残败在风里的蒲公英。她说,马老师,想过好日子的想法人人都有,对不起。
老马再没有见过夏琳。可他知道,在2009年9月的某时某分,他心甘情愿成为飞在瓶子里的萤火虫。那瓶子,是他以为距离只有一步之遥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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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再见时,夏琳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原来爱一个人比想过好日子的想法更令人抓心挠肺。
2014年5月的某时某分,夏琳敲开老马的门。她梳着乱蓬蓬的棕色卷发,穿着一件牵牛紫的小暗花旗袍。她还是那样的美,如一条线,牵系着他最脆弱的一根神经。老马是痴情的。痴情的最里面,还住着一颗苍老而天真的心,经不起半点爱的诱惑。所以他什么都没问,所以她留了下来。